首页 | 通知公告 | 医教协同-实习 | 教学动态 | 教科研管理 | 规章制度 | 下载中心 | 学院首页 

 
 
通知公告
 
下载中心
· 关于2023-2024学年第...
· 教务〔2023〕14号 关...
· 关于转发2023年中国...
· 教务〔2023〕11号 关...
· 学院2022 年各专业校...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
·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人...
· 健康管理专业人才培...
· 20临床医学人才培养...
· 药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方案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编制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2019-05-28 00:00 张时争 

关于编制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

学历教育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系、公共基础部、思政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根据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45号)等文件的要求,根据各系部负责人讨论及教学工作委员会意见,学院决定开展编制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编制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编制范围

拟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专业。

二、编制实施要求

1.具体修订内容及要求见《关于编制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见附件1)。

2.《关于编制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未尽事宜请根据《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工作进程安排

1.2019年5月23日教务处发布编制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2.2019年5月27日前各系将编制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杨春香老师处;28日前报送纸质文稿,纸质文稿须有专业带头人、相关系部负责人和专业所在系部负责人签字。

3.2019年5月29日前,由教务处完成初审并报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人才培养方案。之后报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并确定人才培养方案。

4.2019年5月30日,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终审、录入、编印和上报等工作。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12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  邮编: 247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