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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批线上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0-02-21 21:56  

                                 教务﹝2020﹞12号                               

各系部、各教研室:

为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对教学的冲击和影响,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的指导意见》(皖教秘高〔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第二批线上课程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线上教学运用平台

职教云网络教学平台、云课堂APP

二、线上教学工作安排

2020年2月24日,已在职教云网络教学平台选课的授课教师开始线上教学,学生通过移动端进行网络课程学习。

三、相关人员职责

(一)授课教师

1.各授课教师要充分利用线上课程资源,于2月23日前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授课教师及时联系授课班级辅导员加入学生班级钉钉群,了解班级学生入班情况及学习情况,做好学生线上答疑工作。外聘及双主体教师也已创建账号,可以将他们作为第二授课教师。平台账号为教工号,密码为ahwsjkxy。

3.授课教师结合学习内容布置学习任务,规划、指导学生学习进程,布置、收集、批改课程练习并及时在教学班学习群进行辅导答疑。

4.授课教师在网络教学平台操作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可以加入QQ群“安徽省智慧职教服务群”(群号:703604080)进行技术咨询或联系教务处洪会老师。

(二)班级辅导员

1.各班级辅导员通知学生按要求提前下载云课堂APP,加入课程学习班级,按时参加网络学习。

2.联系居家的学生,指导每位学生合理安排线上开学期间学习时间。协助授课教师组织在线课堂教学,全面掌握学生学习动态;协助任课教师做好答疑辅导、学习过程督促等在线教学组织工作,确保学习不断线,保证良好的学风和学习质量。

3.统计本班级无法进行在线课程学习的同学,并报各系,各系于线上课程开课一周后将无法进行线上课程学习学生名单汇总报教务处洪会老师处。

4.各班级学生在移动端网络学习过程中出现问题,请与教务处洪会老师联系。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全体教师、辅导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不忘人才培养初心,牢记立德树人使命,在特殊时期开展特殊的教学,做到防控疫情、延期开学,又要保证正常教学,不降低教学标准和质量。

2.各系部做好网上教学的指导与督促检查工作,教务处将对各系部的网络教学准备工作及实施情况进行协助、督促和检查。

3.教务处协调智慧职教加强对网络教学平台后台数据的管理与监控并及时反馈。

4.疫情期间,通过职教云网络教学平台学习的学生较多,为缓解平台的瞬时压力,职教云网络教学平台对学生课件学习按学校所在地区错峰处理。安徽区域提供的课件学习时间是13:00~16:00,或者选择19:00-7:00非高峰时间。

 附件:职教云教师角色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0年2月21日

 

附件【职教云教师角色操作手册.pdf已下载
附件【教务〔2020〕12号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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