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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口职业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2015-09-22 00:00 陈精华 

    课程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基本教学文件。根据课程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要求,课程教学大纲要具体反映课程内容的范围、深度、顺序和教法。课程教学大纲既是理论和实践教学的指导性文件,也是选编教材、制定授课计划、进行教学检查、课程评估的基本依据,更是规范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为确保全院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工作的规范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范畴

    凡是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均应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各系(部)组织教研室制订所承担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分为理论课和实验课两个部分,制订工作必须参照教育部有关专业及课程的教学标准,分别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制订。

    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任务关涉到各系(部)、教研室,原则上课程教学大纲制订由课程所在教研室承担。公共课由基础部、专业课由课程授课教师所在系(部)承担。

    新课程开设前应先制订课程教学大纲(试行),再经修订和审定后即为正式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一经审定,应保持相对稳定。课程教学大纲应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协调一致,每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结束后即下一轮此课程教学大纲编纂的开始,各系(部)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必要的修订,并将修订的大纲提交教务处备案。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原则

    根据我院人才培养计划和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革的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应遵循如下原则:

    1.教学大纲必须体现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规,体现改革精神,使课程在培养人才的教学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应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体现课程在人才培养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教学大纲选定的教学内容应符合该课程在人才培养目标中的地位、作用、要求和专业特点。大纲的基础是专业的科学体系,它既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课程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又要考虑课程自身的目的性、实用性。

    3.要在实现人才培养方案目标的前提下,处理好课程与专业体系的关系。防止单纯追求自身专业体系的完善,过分强调课程结构、体系的整体优化;要加强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注意课程与课程之间的分工、配合与衔接。

    4.要有高度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实践性。教学大纲应在科学知识教育与思想教育上高度一致,大纲中所涉及的内容和观点,必须以符合客观规律并经实践证明为正确的科学知识为主要依据,在方法论上应符合唯物辩证法。大纲既要求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又要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能力于传授科学知识、技能之中。

    5.符合学生岗位能力实际,贯彻“必须、够用”原则。以就业为导向,与职业标准相衔接。教学大纲对教学的基本要求应以学生通过正常努力可以达到的限度为准,同时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明确教学基本内容、选修内容及其不同要求,以利于学生岗位胜任能力的培养。

    6.教学大纲应有一定的创新性。鼓励以基本内容的选择、教学环节的安排、教学学时的分配、教学方法的改进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以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三、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要求

    1.在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中,大致可分为知识、技能、职业素质三个方面的教学要求。知识是通过学习、实践或探索所获得的认识、判断。技能是将知识运用于工作或生活的能力。职业素质是人类在社会职业活动中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通过课程学习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存,能更好地适应现代生活的能力;增进对科学探究的体验,树立安全意识,培养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2.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内容要注意到课程间的相互衔接,既要防止疏漏,又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对适用于同一层次专业开设的同一门课程,且教学要求相同的可制订一个教学大纲,并作具体说明;而教学要求不同的,则应分别制订教学大纲。

    3.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大纲应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要求分别制订,课程承担教研室应根据开课系(部)专业的要求制订,并经开课系(部)指导修订后报请课程教师所在系(部)审核通过。

    4.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文字清楚、意义明确、名词术语规范、定义正确。

    5.课程教学大纲要包括课程基本信息、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要求、实践环节内容及要求、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与要求、主要参考资料等;课程教学大纲制订要求见安徽人口职业学院课程教学大纲体例(附件2)。

    四、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

    课程教学大纲应明确规定本课程开课学期,所适用的专业、课程性质、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教学的范围、广度、深度、教学课时及其分配、教学和考核形式,实验、实训、作业等环节的要求,教材选用的建议和参考书目,提示该课程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与适用教具等内容。

    五、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程序

    课程教学大纲制订是教学单位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应在教研室所授课程的系(部)指导下完成,在教研室所属系(部)审核下通过。

    系(部)安排教研室组织主讲教师团队负责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要求青年教师参与、由骨干教师和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集体讨论,总结教学实践经验,充分研讨课程所应达到的能力培养目标,提交课程教学大纲的初稿;各教研室报请系(部)审核通过后提交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统一组织各教学单位汇编成册。

    六、本办法自公布时间起执行。学院定期开展教学大纲质量评比,优秀者学院授予教学成果奖。

    附件1:安徽人口职业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封面.doc

    附件2:安徽人口职业学院课程教学大纲体例.doc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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